基本信息
性        别:
出生年份:
1973
从业机构:
江苏常江律师事务所
证件号码:
13204201020500173
联系电话:
137****3179
电子邮箱:
1041536834@qq.com
个人简介

刘俊清,男,法学硕士,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1020500173。在高校从事法学教育十多年,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。 专业擅长公司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,协助公司股东制定“公司章程”;协助公司加强合同管理,规范公司劳动用工制度;代理公司债权债务纠纷, 曾运用“公司人格混同”原理成功追诉被告关联公司共同承担企业债务。 代理离婚诉讼,尽可能确定婚前个人财产、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,努力查找对方隐瞒财产的线索。成功协助委托人对房产、汽车分割、公司股权分割、股票、基金、投资理财产品的分割以及抚养权的争夺。 代理辩护多起较有影响的刑事案件。在邱某贩卖12公斤毒品案中,为第二被告马某辩护,将检察院起诉量刑建议为死缓成功辩护为法院判处无期徒刑。在高某故意伤害案(聚众斗殴,导致两人死亡、两人重伤)中,担任主犯高某的辩护律师,将检察院起诉量刑建议为死刑(立即执行)成功辩护为法院判处死刑(缓期两年执行)。在赵某故意伤害(导致被害人死亡)案中,成功辩护为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。 本人代理案件时力争做到专业、细致、敬业、高效;小心求证、沙盘推演、确定最佳代理方案,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利益,以取得委托人满意的效果。

教育背景
法学硕士
工作地点

主要工作区域:江苏-常州-天宁

具体办公地点:江苏-常州-天宁